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套高效化工装置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渚)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化工装备生产能力,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并对现有部分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采用机械加工、焊接、表面处理、检测、装配测试等技术、工艺,实现高效成套化工装置产业化,形成主要年产1000套高效成套化工装置的研发制造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类别 |
名称 |
坐标(m)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内容 |
保护要求 |
|
x |
y |
||||||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
梅渚村 |
286382.77 |
3262881.18 |
sw |
~1450 |
村、社区 |
环境空气:二级噪声:2类 |
梅岭村 |
286183.15 |
3261629.90 |
sw |
~2780 |
|||
沃西村(舒家村、茅家村) |
285725.92 |
3263208.88 |
sw |
~1990 |
|||
下衣村 |
285913.27 |
3264085.66 |
w |
~1600 |
|||
山泊村(上山泊村、下山泊村、苏秦村) |
285499.15 |
3264803.74 |
nw |
~2200 |
|||
山头村(山头村、下田村) |
287307.33 |
3264273.42 |
w |
~50 |
|||
山支头村(山支头村、后山根村、长安棚村) |
287587.32 |
3264881.99 |
nw |
~480 |
|||
五联村(塘西、角弓山、岭脚、黄生岙、高塘岩) |
289392.27 |
3266460.05 |
ne |
~2090 |
|||
赵婆岙村 |
290057.96 |
3265998.56 |
ne |
~2450 |
|||
西桃头村 |
285549.07 |
3266280.41 |
nw |
~2810 |
|||
麻家田村(水出坂、王洋坪、麻家田等) |
288168.48 |
3262272.42 |
se |
~1650 |
|||
九峰寺村(黄泥脚、后门园、泉水丘等) |
289877.05 |
3262208.96 |
se |
~2660 |
|||
铁牛村(大村、石塘头、路溪湾、油车岙、下马、上马岭、元坛庙、大岙、海螺底、花佛前、应田坞等) |
288118.14 |
3264221.36 |
e |
~100 |
|||
梅屏村(马家庄、坂田、平水) |
288149.53 |
3263536.15 |
n |
~1640 |
|||
宋家村(宋家、青廷坞、杨梅坪) |
287424.56 |
3265992.08 |
ne |
~1840 |
|||
白杨树湾 |
288776.78 |
3265933.95 |
ne |
~1330 |
|||
梅渚镇 |
287345.02 |
3262214.15 |
s |
/ |
|||
七星街道 |
290584.56 |
3265833.24 |
e |
/ |
|||
梅渚中心幼儿园 |
286662.37 |
3263025.19 |
sw |
~1440 |
学校 |
||
梅渚镇中心小学 |
286725.97 |
3262975.29 |
sw |
~1430 |
|||
山头村中心完小学 |
287145.18 |
3264229.49 |
w |
~380 |
|||
梅渚镇卫生院 |
286780.67 |
3262895.66 |
sw |
~1470 |
医院 |
||
五联卫生室 |
289839.18 |
3266767.04 |
ne |
~2820 |
|||
环境风险 |
仰湾村 |
286362.30 |
3267732.92 |
nw |
~3560 |
村、社区 |
|
施家岙村 |
284795.62 |
3267639.02 |
nw |
~4440 |
|||
双坑村 |
288647.04 |
3267614.87 |
ne |
~3130 |
|||
葫芦岙村 |
290920.92 |
3263432.64 |
se |
~3070 |
|||
张家店村 |
288361.61 |
3260829.90 |
se |
~3020 |
|||
芝田村 |
284748.17 |
3260898.20 |
sw |
~4170 |
|||
枣园村 |
284722.25 |
3262159.71 |
sw |
~3150 |
|||
胡衣村 |
284794.85 |
3262691.29 |
sw |
~3010 |
|||
田东村 |
284767.52 |
3264314.49 |
w |
~2760 |
|||
凤凰村 |
290412.83 |
3266615.30 |
ne |
~3030 |
|||
后溪村 |
290887.56 |
3267805.63 |
ne |
~4350 |
|||
和尚田村 |
286879.64 |
3267305.62 |
nw |
~2680 |
|||
地表水 |
澄潭江 |
gb3838-2002 |
|||||
ⅲ类标准 |
|||||||
地下水 |
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6km2范围 |
gb/t14848-2017 |
|||||
ⅲ类标准 |
|||||||
声环境 |
项目边界周围 2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
gb3096-2008 |
|||||
3 类标准 |
|||||||
土壤环境 |
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全部及占地范围外1.0km范围内区域 |
gb36600-2018 |
|||||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地面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地面日均浓度最大值,地面年均浓度最大值及对各关心点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贡献值并叠加相应背景值后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本项目最终纳管排放的废水量为94.9t/d,仅占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能力的0.13%,而且废水水质达到三级纳管排放标准和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影响。同时,企业已有3处5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可以避免事故性排放。
厂区严格落实好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易污染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可从源头上避免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及敏感点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标。
在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防治措施 |
处理效果 |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水污染 防治 |
雨污分流管网、废水分类收集系统 |
建设配套的雨水、污水管网、废水分类收集系统 |
雨污分流;分类收集 |
废水处理 |
(1)依托企业现有废水处理设施,酸洗废水进行酸洗废水调节池,经加药沉淀和膜处理后汇入综合废水预处理系统;(2)清洗废水、试压废水、调试废水进行综合废水预处理设施,经沉淀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的酸洗废水一并纳管排放。 |
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 |
||
事故应急 |
依托企业现有事故应急池; |
不发生事故性排放。 |
||
2 |
大气 污染 防治 |
喷漆废气 |
喷漆废气采用“初级过滤 蜂窝碳吸附 脱附再生 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无法进入喷漆房的刷漆水性漆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打磨、抛丸、砂光、喷砂粉尘废气 |
经相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
酸洗废气 |
酸洗废气经伸缩式封闭空间收集后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
退火废气 |
经收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
焊接烟尘 |
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由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
3 |
固废 防治 |
危险废物 |
污泥、废漆渣、废漆刷(含废抹布、废油漆手套、口罩)、废滤膜、废油漆桶、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显影液等危险废物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
一般固废 |
金属角料和屑、废钢砂、废包装材料、粉尘、焊接废渣回收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
4 |
噪声防治 |
隔声、消声、减振。 |
场界噪声达标,不发生扰民现象。 |
|
5 |
生态及绿化 |
场区内、外种植树木。 |
美化环境,保护环境,污染修复。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拟建于浙江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渚)现有厂区内,该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新增总量按照一定的削减比例在新昌县内进行削减平衡,污染物的总量能得到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本项目符合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其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该项目处置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限为自2019年12月11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
1、在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deli.com)进行公示;
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自2019年12月11日起十个工作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自2019年12月11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pg电子模拟器入口的联系方式。
九、pg电子模拟器入口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pg电子模拟器入口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号码:0575-8633802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pg电子模拟器入口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87983192 传真:0571-87331064
3、环评审批单位pg电子模拟器入口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十、全文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hjkj.com/)进行全文公开。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